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湟中县塔尔寺东大门至晒佛台道路景观工程的批复己由湟中县人民政府以湟政办【2015】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湟中县城镇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西宁市,工程内容为湟中县塔尔寺东大门至晒佛台道路景观工程。工期 30日历天;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所有内容;合同段的划分:本工程施工及监理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2. 参加监理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施工投标者,请于2015年 4月15日至2015年4 月20日9:00时前持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均为复印件)在西宁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西宁市五四大街十三号二十一世纪大厦二楼)报名。 2.凡有意参加监理投标者,请于2015年 4月15日至2015年4 月20日9:00时前持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在西宁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西宁市五四大街十三号二十一世纪大厦二楼)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 4 月15日至2015年4月20日9:00时前, 在西宁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西宁市五四大街十三号二十一世纪大厦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5月5日9时00分,地点为西宁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西宁市五四大街十三号二十一世纪大厦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宁市五四大街13号(二十一世纪大厦二楼) 邮 编:810001 联 系 人: 魏文婷 电 话:0971-6183337 传 真:0971-6119464 开户银行:上海浦发银行西宁分行 账 号:35010154800000290 2015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