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明湖国际购物广场道路改扩建工程监理 说明 各投标单位: 微山县明湖国际购物广场道路改扩建工程监理,由于报名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招标人依照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特此说明! 微山县恒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5日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微山县明湖国际购物广场道路改扩建工程监理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档案编号: 2、工程名称:微山县明湖国际购物广场道路改扩建工程监理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监理内容:明湖国际购物广场北路西起商业街,东至微山湖大道,全长442.99米;西路南起建设路,北至广场北路,全长341.63米。本项目改建内容包括:道路硬化、给排水、绿化带建设、路灯及综合管线铺设等。其他详见施工图纸。 5、招标人: 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资金来源:财政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项目总监必须为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本单位注册);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未被暂停或取消微山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5年4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 时至17:30时,在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书及材料(均为原件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总监证书(在本单位注册);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已在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微山县招标采购交易员证》的报名单位,其授权委托人应为微山县招标采购交易员(为本单位其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交纳保险证明);未办理的报名单位,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并提供交纳保险证明。】; 5、微山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备注: 1、所有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都应当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查询时间范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 3、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 4、投标人申请查询应当提供以下手续: 单位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的,应当提供书面申请,申请内容除了申请理由及事项外,还应包括单位具体名称、地址、注册时间,开户银行及银行基本账户,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资料如下:(1)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6)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7)若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到场,需法人代表/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8)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必须加盖单位红色印章,复印无效。 个人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的,应当持书面申请及身份证件。 微山查询地址:微山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 联系人:殷勇 联系电话:0537-3012382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必要条件之一,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自查询结果确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县招投标活动。 6、凡因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所获得的资料信息,除用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外,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售价另行通知。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肖延鹏 电话: 13518670618 六、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854792986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 人民检察院: 单位/个人)因 事项所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你院查询 (单位/个人)等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人:(单位/个人) 年 月 日 附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附2:被查询单位名单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制作说明
一、制作依据 本文书依据《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第五条,由申请查询单位/个人填写,适用于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情形。 二、制作要求 1、申请函应写明申请查询的具体事由。因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事由提出申请的,应写明工程、采购项目的具体名称,项目分不同标段的,应写明具体标段名称。 2、被查询单位(个人)较少的,可以直接填写在申请函上;较多的,可另附名单。 3、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申请的,应当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归档要求 1份由预防部门存档,1份由申请单位/申请人留存。 招标公告 微山县明湖国际购物广场道路改扩建工程监理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档案编号: 2、工程名称:微山县明湖国际购物广场道路改扩建工程监理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监理内容:明湖国际购物广场北路西起商业街,东至微山湖大道,全长442.99米;西路南起建设路,北至广场北路,全长341.63米。本项目改建内容包括:道路硬化、给排水、绿化带建设、路灯及综合管线铺设等。其他详见施工图纸。 5、招标人: 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资金来源:财政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项目总监必须为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本单位注册);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未被暂停或取消微山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5年4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 时至17:30时,在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书及材料(均为原件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总监证书(在本单位注册);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已在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微山县招标采购交易员证》的报名单位,其授权委托人应为微山县招标采购交易员(为本单位其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交纳保险证明);未办理的报名单位,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并提供交纳保险证明。】; 5、微山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备注: 1、所有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都应当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查询时间范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 3、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 4、投标人申请查询应当提供以下手续: 单位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的,应当提供书面申请,申请内容除了申请理由及事项外,还应包括单位具体名称、地址、注册时间,开户银行及银行基本账户,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资料如下:(1)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6)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7)若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到场,需法人代表/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8)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必须加盖单位红色印章,复印无效。 个人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的,应当持书面申请及身份证件。 微山查询地址:微山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 联系人:殷勇 联系电话:0537-3012382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必要条件之一,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自查询结果确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县招投标活动。 6、凡因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所获得的资料信息,除用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外,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售价另行通知。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肖延鹏 电话: 13518670618 六、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854792986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 人民检察院: 单位/个人)因 事项所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你院查询 (单位/个人)等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人:(单位/个人) 年 月 日 附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附2:被查询单位名单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制作说明
一、制作依据 本文书依据《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第五条,由申请查询单位/个人填写,适用于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情形。 二、制作要求 1、申请函应写明申请查询的具体事由。因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事由提出申请的,应写明工程、采购项目的具体名称,项目分不同标段的,应写明具体标段名称。 2、被查询单位(个人)较少的,可以直接填写在申请函上;较多的,可另附名单。 3、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申请的,应当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归档要求 1份由预防部门存档,1份由申请单位/申请人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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