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方法》(财政部74号令)及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宜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就宜阳县公路管理局“经四路、经五路新建工程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采购编号:宜政采〔2015〕34号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内容: 经四路、经五路新建工程监理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竞争性谈判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本次竞争性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谈判当天见资格证明原件。 4、必须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须持有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五、报名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法人证书 (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或授权委托书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15年4月17日至2015年4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在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竞争性谈判时间:2015年4月22日15:00时(北京时间) 竞争性谈判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宜阳县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及电话:刘女士 13525962313 集中采购机构:宜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彭女士 0379-68937383 2015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