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产业园区喇嘛湖梁工业园区道路绿化工程,已经奇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奇发改[2015]3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奇台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奇台县产业园区喇嘛湖梁工业园区道路绿化工程1号路南段及3号路西段绿化标段一 2、建设地址:奇台县产业园区喇嘛湖梁工业园区 3、项目规模: 1号路南段绿化带全长4.8km,绿化带宽为17m×2;3号路西段绿化带全长2.2km,绿化带宽为10m×2 4、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5、工程投资额: 3200万元 6、工期要求:计划2015年 5月25日开工,2015年9月 21日竣工。总工期: 120 天(日历日)。 7、本工程招标监理分3个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阶段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采用新建建(2010)17号文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7 日10:00时-2015年4月21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2、报名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监理编号:CJ20150199 标段一 2 万元;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2015年4月17日10:00时-2015年4月21日23:59时,报名截止时间在节假日的顺延),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4、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账 号:65001620400052502518 行 号:105885000041 开户行名称: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 开户地址:昌吉市延安南路派出所旁 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链接,下载完成后报名成功,招标文件费监理每份1000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日报、西部庭州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奇台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宁连花 联系电话:1399956603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 报名联系人:苏丽 联系电话:0994—2237136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0994-7371869(奇台县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2015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