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5029 开标时间:2015-05-15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50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江滨东大道景观提升改造工程第1标段(监理)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4]1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南江滨东大道景观提升改造工程第1标段(监理) ; 2.2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台岛东北侧),南江滨东大道及延伸段道路与防洪堤之间 ; 2.3工程建设规模:本标段投资额约2440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起于会展岛东侧经魁浦大桥、福厦铁路,止于樟岚彭岐附近(桩号K4+820-K6+440),路堤间的绿化等配套工程,包括绿化景观、园林小品建筑、园路、休闲路、照明、排水等工程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 2.5监理服务周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内的监理 ; 2.6本项目施工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计取,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暂定为人民币41.39万元。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5.1投标人近5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5.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注:“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同类、同等或以上”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的同类同等工程为市政公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二级)。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6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至 2015 年 4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 元;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也无须签字登记。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5年5月15日9时45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②或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8000元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5 月 15 日 9 时 45 分,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 上发布。 备注:本项目设置了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同时公布中标候选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业绩内容。根据榕建综[2010]29号文件规定,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投标承诺函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138号 ,邮编: 350007 ; 电话: 0591-83411735 ;联系人: 祝工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 ,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83190068 ,传真: 0591-83190068 ;联系人: 林晓龙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 帐 号: 116040100100069058 。 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 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