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2015年六峰高标准农田项目阳河生态治理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5】126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鹤峰县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委托,现就鹤峰县2015年六峰高标准农田项目、阳河生态治理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HFXZFCG2015——092号
二、项目名称:鹤峰县2015年六峰高标准农田项目、阳河生态治理项目监理
三、工程概况:
1、总投资1223万元。
2、建设地点:五里乡六峰中坪村、后坪村。走马镇阳河村。
3、招标范围:鹤峰县2015年六峰高标准农田项目、阳河生态治理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的监理。
4、本工程计划施工期间监理服务期 240 日历天;
5、项目预算:24万元,其中:六峰项目15万元,阳河项目9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投标人资格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乙级或水利水电乙级或市政公用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至少派驻3名监理人员驻工地监理,其中总监1人,现场监理2人,总监理工程师需取得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具备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持证上岗;
(四)驻地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证相符,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监理职务,监理单位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齐全;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供应商应将以下资质证件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资质证件清单、投标人名称、地址及电话,随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监理人员专业证书原件。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民政局办公楼五楼)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5月11日下午3:00至3:30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小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逾时恕不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5月11日下午3:30。
2、开标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
十、付款方式:按合同付款。
十一、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现金)。
十二、联系方式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张女士 电话/传真(0718)5290619
鹤峰县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覃先生, 13477921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