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塔西河工业园区南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玛纳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玛发改(2015)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玛纳斯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配套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玛纳斯县塔西河工业园区南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玛纳斯县塔西河工业园区南区 3、建筑规模:纬十八路(K0+000-K2+384.094)总长2384.094m;支十二路总长1152.648m;纬十八路(K3+000-K4+402.176)总长1402.176m;支八路总长949.383m。 4、结构类型:/。层数:/。 5、工程投资额:计划投资额4225万元, 资金来源:县财政配套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2015年6月1日开工,2015年8月29日竣工。总工期90天(日历日)。 7、本工程监理不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监理:施工过程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 监理:采用新建建(2010)17号文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7日10:00时-2015年5月4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2、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监理编号:CJ20150296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2015年5月4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4、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5885000041,帐号:65001620400052502518),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链接,监理招标文件费为1000元。 6、投标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应向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西部庭州、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玛纳斯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及电话: 侯俊虎1529969712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人及电话:胡雪梅 0994-6551881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0994-6650333(玛纳斯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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