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区2015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复兴巷规划路等道路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吴发改发[2015]12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家和自治区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吴忠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单位为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吴忠市利通区
计划工期:90天
建设规模及招标内容:
施工:
Ⅰ标段:复兴巷规划路(利宁街-利通街)道路及给排水工程,长 520米,红线宽度12米。
Ⅱ标段:吴高路(友谊路-回乐路)道路及给排水工程,长 577米,红线宽度22米。
Ⅲ标段:中华中心村东侧支路(友谊路-回乐路)道路及给排水工程,长549米,红线宽度12米。
监理:吴忠市区2015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复兴巷规划路、吴高路、中华中心村东侧支路等道路及给排水工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级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外地进宁企业需提供市政工程一级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工程监理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地企业进宁参与招投标须先办理进宁备案登记证并注册分公司,未办理进宁备案登记证及注册分公司的不接受其参与投标。
3.4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公司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4月29日至2015年05月04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进行网(www.nxzb.cn)上报名(报名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注册建造师证(施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监理)、外地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证)。
4.2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2015年04月29日至2015年05月04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nxzb.cn)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吴忠市古城路92号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
国贸新天地A座8层 联系人:胡学军 联系人:刘鸿昊 电 话:09532019870/13995053344 电 话:13709590494 电子邮件:nx1800@126.com 电子邮件:13709590494@13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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