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391653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广东佛山杏坛门站及西部园区专线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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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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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坛门站及西部园区专线工程 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备案项目编号130606450030050(批文名称及 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杏坛门站及西部园区专线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 2.2 建设地点:顺德区西部生态产业园 2.3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7660万元,全部为自有资金。建设规模:(一)新建1座杏坛门站,占地总面积为16765.78m2(25.15亩),用于接收高压管网系统输送的天然气,同时具备向高压管网系统配气功能;可接收中山方向来气,接收规模为75000Nm3/h;向港华燃气中压管道供气,供气规模为64500Nm3/h;应急状态下可向中山反输,供气规模75000Nm3/h;(二)西部园区专线接杏坛门站出管,管道直径为DN500,运行压力等级为4.0MPa,沿佛山“一环”南延线敷设,长度为0.6km,沿顺德区西部生态产业园敷设长度为4km,总长度为4.6km。 2.4 招标内容及招标控制价:包括对杏坛门站及西部园区专线工程工程以及与其密切相关之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设备安装、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保修阶段的过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项目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等。本工程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为¥115.9万元。 2.5监理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6监理服务质量要求: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主动开展监理服务,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监理。工程质量合格 。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 4.3.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上办理企业和人员登记手续,并提供 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即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4.1项目总监要求:1名,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的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4.4.2项目总监应已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且应于资格审查时在诚信管理系统处于未锁定状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作无效投标处理;【注: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必须全职、专职服务于本项目,且不得在中标本项目后参与其他建设项目的投标直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为止,否则视为违反合同条款处理】。 4.4.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4年 10 月至2015年 3月)为拟派项目总监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社保证明原件备查。 4.4.4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5拟派项目总监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总监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项目总监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的项目总监。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7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正式入库的有效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除外,但需提供原件备查。企业、人员的诚信信息及进粤诚信登记,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及我市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未录入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或已录入信息数据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 网上报名 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中“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0757-83905237。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 元,现金支付,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 报名时间:2015 年5月4日12时00分起至2015 年5月11日12时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 5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7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及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注册执业证书或身份证明书、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的为准。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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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5/5/4至 2015/5/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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