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吉首市科技园道路工程监理项目已经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发[2015]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采用PPP+EPC总承包建设模式实施 ,招标人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公告已报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一、 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吉首市科技园道路工程监理项目 2、建设地点:湖南省吉首市 3、批准文号:吉发改发[2015]45号 4、资金来源:吉首市财政配套 5、招标编号: HNZPXX2015-011 6、工程费用:约6500万元 7、监理范围:本项目为修建一条道路全长约1244m道路(含3×20m桥梁一座),道路标准为城市次干道,路基宽20m,车行道宽14m,人行道2×3m。项目包含道路、桥梁、沿线构造物、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配套工程。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全过程监理。 8、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9、质量要求:合格 10、采用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其它文件依据为吉政办发[201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规定》州政发[2014]15号文件。 11、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2、因本项目工程建设中有高切、深填、软基换填处理、高边坡防护等公路工程专业性很强的施工内容,且沿线施工条件、环境复杂,同时牵涉到与常吉高速公路高架桥施工衔接等问题,为使该项目优质高效、更好、更快顺利完工,故要求投标单位在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具有丰富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监理的相关经验。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符合且不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及本项目相关文件批示规定,①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原件;②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③监理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路桥专业监理工程师:职称证须是路桥专业,具有丰富的道路与桥梁施工监理经验和工作经历;测量专业工程师: 须具备测量工程师证,具有相应道路和桥梁施工测量监理经验和工作经历;试验检测监理工程师:须具备试验检测工程师证,对桥梁相关指标、路基压实度等行业检测有丰富工作经验和经历;注册安全工程师:须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具备丰富的施工安全监理、安全隐患检查的工作经验和经历,重点有桥梁施工监理和石方爆破监管的经验);监理员2人;④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市政或路桥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5、省外监理企业需凭有效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参加投标; 6、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省外企业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具有监理员培训证书; 7、省外企业监理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及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原件(或提供官方查询网站)。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诚信保证金: 1.诚信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贰万 元整。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诚信保证金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吉首世纪大道分理处 银行账号: 18-832201040001735 2.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4.投标人在提交诚信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吉首科技园路工程监理项目”。如果未注明,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两套于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吉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吉首市乾州209国道市住建局办公三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图纸及其他技术资料另计,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发售。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1.法定代表人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职称证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须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诚信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原件; 5.省外企业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 6.诚信承诺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携带注册证书和职称证和企业行政公章,与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签订承诺书) 五、招标文件澄清和答疑 请各投标人于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分别提出对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的疑问。答疑文件均采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 26 日 上午09:00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吉首市乾州209国道市住建局办公二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43—8224852。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 址:吉首市市政大楼A栋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13762118086 传 真:0743-8520114 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 地 址:长沙市高新区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15174368720 电话及传真:0743-8539856 邮 编:41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