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的委托,对“门头沟区龙泉镇龙泉务村玫瑰花示范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 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一、工程名称:门头沟区龙泉镇龙泉务村玫瑰花示范工程-监理 工程编号:DH-2015-0504-2 二、招 标 人: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 地 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石龙北路33号 联 系 人:刘美廷 联系电话:69863415 三、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邮 编:100101 联 系 人:杨雪 电 话:010-64956207-8009 传 真:010-64956207-8011 四、工程概况: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优良的管理;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参加工程监理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依据京门预发【2013】第1号《门头沟区基本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及中介组织领域实行廉洁准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廉洁准入证明; 6、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7、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8日~2015年5月14日 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8日 上午8时40分 开标、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 2015年5月8日 门发改【2015】62号 批复文号门发改【2015】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