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路人行道步砖和许由路路灯,已由魏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造价已经财政部门评审,欢迎符合要求的承包人及时参加。 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光明路人行道步砖提示改造工程 许由路路灯工程 2、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3、工程地点:光明路(延安路—五一路) 许由路(延安路—京广铁路) 4、工程内容:对光明路人行道步砖和许由路路灯等工程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建设期进行监理。 5、发包价: 一标段:光明路人行道步砖财政评审价人民币39182元。 二标段:许由路道路照明财政评审价人民币35988元。 6、投标保证金:2000元(2015年5月19日9:00--11:00时在许昌市招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由发包人收取)。 二、承包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质。 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且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提交资格证件 1、 投标人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承包承诺书;并需具备同类施工经历(提供自2012年1月1日以来的承担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需两者兼备)作为参考)。 2、需提交本条第1款所述资格证件的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三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3、提供材料的装订要求:投标人需将所提供的本条第1款所述证件的原件与第2款所述复印件密封在同一个文件袋内,并在文件袋上标明单位名称。 4、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核。 四、提交证件的时间及要求 承包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及有关证件原件需于2015年5月19日下午15:30时前提交至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开标一室。 五、承包人的选定按以下顺序进行: 1、发包人、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三方同时在场,由发包人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 人组成资格评审委员会,对潜在承包人提交的资格文件进行合格性评审。 2、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依据提交资格文件时间的先后对通过资格评审的潜在承包人进行排序,当场公布每个号码对应的潜在承包人名称。 3、在行政主管部门、监察部门和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发包人对符合要求的竞争者通过随机抽取三家候选人,并现场择优选定一名承包人,当场宣布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承包人仅有3 家的,发包人可直接择优确定一名承包人并当场宣布结果。潜在承包人报名不足3家的及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承包人不足3家的,发包人应重新发布公告。 六、现场踏勘 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魏都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许昌市天宝路 邮 编:461000 联系人:申俊洋 电 话:15637441887
发布人: 公告发布时间:2015-05-11 15:02 报名截止时间:2015-05-19 1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