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2015年市区道路维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XHZB20150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舒兰市2015年市区道路维修工程项目 已由 舒兰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舒发改审批字[2015]2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舒兰市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100%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舒兰市城市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舒兰市2015市区道路维修包括七个分项工程:具体内容分别为:民防街沥青道路大修面积1455.75平方米、管道铺设Ф600长210米、Ф400长42米、检查井7座、雨水井12座;零星沥青道路维修面积216.75平方米;大面积沥青道路维修面积17688.23平方米;供水及供热过路管线沥青道路维修面积1715平方米;沥青道路铣刨摊铺面积35883.1平方米;翻浆处沥青道路维修面积2105平方米;政务大厅停车场大修面积2626.33平方米、人行道维修面积215.65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施工及监理服务。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舒兰市市区内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06月0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08月31日,工期 85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壹级资质除外)、施工监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监理能力。 3.2 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资格的小型项目经理或二级建造师;总监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 3.6 外埠施工企业在我市承揽工程按(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执行。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5_月15日至2015 年05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9 时至11 时,下午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舒兰市兴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或二级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3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6月03日09时00分,地点为 舒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伍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监理单位提供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中标单位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造价10%的履约保证金。 5.6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舒兰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 舒兰市人民大路2893号 邮编: 132600 联系人:郭磊 电话: 13944296566 招标代理机构: 舒兰市兴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舒兰市通河街886-F 邮 编: 132600 联系人:杜洪涛 电 话: 0432-68224600 传 真: 0432-6822460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舒兰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5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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