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吉市友谊路等5条道路加固工程(一期)已由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延市发改字[2015]30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延吉市友谊路等5条道路加固工程(一期)施工监理;
招标范围:道路、人行道等工程的施工监理; 招标规模:道路总长度3695米
工程总投资:约1169万元;标段划分:1个;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地方财政自筹100%,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友谊路、牛市街、延南路、朝阳街;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6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10月31日,工期139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5 年 5月_19 日至 2015 年 5月_25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_11:00 时,下午_14:00 时至 16:30_时(北京时间,下同),持 单位介绍信 到 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1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6月 11 日9 时 00分,地点为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5.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转入至延吉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基本账户中(开户行:交行延边分行营业部;账号:271211601018150160713)或开标时提供经省建设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金额为 0.5万元 。退回投标保证金时退回给投标人基本账户中。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七.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延吉市建工街明河胡同407号
邮 编: 133000
联系人: 扈 涛
电 话: 0433-2856151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龙井市临江路1号
邮 编: 133400
联系人: 卢淑英
电 话: 0433-3252611
传 真: 0433-323638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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