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范围及工程内容:金华铁路新货场周边配套工程(南货场)金瓯路、通站路、清照路、站前路等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Ⅰ标段为金瓯路拓宽改造工程(二环东路-雅芳埠),工程西起二环东路路口,东至雅芳埠东侧规划路,道路长度1403.28米,道路红线宽度60米(本次实施按50米);Ⅱ标段为通站路新建工程(金含路-清照路),工程北起金含路,南至清照路,道路长度2206.386米,道路红线宽度28米; Ⅲ标段为清照路新建工程(站前路-通站路)、站前路改造工程(金含路-清照路),清照路新建工程西起站前路,东至通站路,本工程长度为501.766米,道路红线宽度28米。站前路工程北起金含路,南至清照路,本次实施长度约1151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8米。以上三个标段均包含道路工程、排水(雨水、污水)管道工程、给水工程、地下管线改造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路灯、电力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其中I标含有盖板涵工程,II标含有桥梁工程。具体范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Ⅰ标段概算总投资为6807.85万元,Ⅱ标段概算总投资为6859.17万元,Ⅲ标段附属工程概算总投资为6377.94万元。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I标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II标、Ⅲ标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投标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适用)”的信用等级为 BB 级及以上,并已在“信用浙江”网公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拟派项目总监: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项目总监须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拟派总监须出具在本单位3个月(投标截止时间上溯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自2012年5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投标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4、各投标人可报名多个标段,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不同标段的投标文件须分开装订包装。本项目先开I标段,再开II标段,最后开III标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5月21 日 10时00分 至 2015年6月 10日 17时00分 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每标段,售后不退。(开标前网上直接支付或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支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6月12 日9时30分,地点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与330国道交叉口,金华市工商局新大楼三楼),投标文件签收单位为浙江省金华市正信公证处;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579-83187208 六、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七、行政监督部门: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0579-82475399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金华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环球商务大厦A座6楼 联系地址:金华市董宅路268号新都花园1幢2楼 联 系 人:朱赞 联 系 人:骆军强 联系电话: 13505791021 联系电话:0579-824114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