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XZB-2015-03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天易示范区大鹏路(玉兰路-海棠路)提质改造工程监理已由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湘潭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自筹(招商引资)。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湘潭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湘潭县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潭天易示范区大鹏路(玉兰路-海棠路)提质改造工程监理 2.2规模:该项目西起玉兰路,东至海棠路立交,全长1671.7m,宽40米,总面积83714平方米。具体改造内容是拆除现状绿化分隔带,将车行道拓宽至28m;重新铺设车行道沥青面层及人行道面层;全线按一幅路形式进行交通组织优化,重点对雪松路、金桂路环形交叉口进行渠化改造,实行红绿灯控制,将路灯迁移至人行道上;现有架空电力线按原址改为埋地铺设,在道路北侧人行道下新建弱电综合管沟,对部分排水管道进行更换及增设等。 投资估算约4000万元 2.3监理服务期要求:20个月(施工工期8个月加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4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2.5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2.6招标范围:湘潭天易示范区大鹏路(玉兰路-海棠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者综合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依据湘建建[2010]109文件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特点,总监理工程师应为在湘潭地区同时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对在湘潭地区同时担任多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各个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符合该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应的任职条件;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部任职。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纳入评标环节。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由从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立的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6.1 请投标单位从2015年5月20日~2015年5月26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携带以下有效证件原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②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身份证,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进行核验,同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两套(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原始单位公章),否则其申请将不予受理。 6.2报名程序:投标单位持以上所需报名资料到湘潭县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发布。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潭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监督。电话:0731-57888020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天易示范区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县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跃文 电 话:13973279206 传 真:0731-57883953 邮 箱:3405323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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