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金镁园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 建设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市金镁园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建设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环资[2013]16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格尔木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市自筹资金及中央专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日处理生活垃圾35吨,填埋场总库容27.05万立方米,填埋年限11年。填埋场主要建设垃圾拦挡坝、防洪及排水排气设施、防渗设施、进场道路、供电蓄水配套设施、生产生活辅助用房等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招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企业业绩材料及相关资料(具有2012年4月至2015年4月内,承担过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5、拟派项目主要负责人相关证件(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安全员);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外省施工企业需提供进青备案手续;8、报名资料以A4纸胶装成册;9、介绍信;10、投标人可自行补充其它相关资料。说明:1—7项资料须为彩色扫描件。 3.2施工监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4、企业业绩材料;5、拟派项目主要监理人员相关证件; 6、外省施工企业需提供进青备案手续;7、报名资料以A4纸胶装成册;8、介绍信;9、投标人可自行补充其它相关资料。说明:1—6项资料须为彩色扫描件。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2日至2015年5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施工标段由拟派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原件、施工监理标段由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在格尔木创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格尔木日报、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格尔木政府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格尔木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格尔木市昆仑南路西台巷3号 联系人:王红心 电话:18919592006 招标代理机构:格尔木创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格尔木市中山路56号 联系人:余栓 电话:13107564199 发布单位:格尔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艳 联系电话:0979-8411198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