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22104120150018招标备案号:12172015053004监理招标公告津建交宁河监理[2015]050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七里海国家湿地公园沿线大树景观提升工程 已由 天津市宁河县行政审批局 以 宁审批政投[2015]1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宁河县七里海保护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70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宁河县建宁建设工程招标事务所 受 宁河县七里海保护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程坐落地点:七里海西海、七里海国家湿地公园沿线。从造甲桥至潮白河大桥段,面积为20万平方米。对七里海国家湿地公园沿线原有绿化景观进行整体提升,以栽植大乔木为主,对原有灌木、地被、草皮等绿化进行改造整理,同时进行维护养管。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 2.2 工程建设地点:七里海西海、七里海国家湿地公园沿线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工程坐落地点:七里海西海、七里海国家湿地公园沿线。从造甲桥至潮白河大桥段,面积为20万平方米。对七里海国家湿地公园沿线原有绿化景观进行整体提升,以栽植大乔木为主,对原有灌木、地被、草皮等绿化进行改造整理,同时进行维护养管。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 2.4 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15年07月24日 至 2017年05月30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15年07月24日 至 2015年09月22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15年09月23日 至 2017年05月30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本工程需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一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及建设监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证书;6、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均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7、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工程专业;8、外地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9、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10、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网上打印的投标报名确认单。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05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 年 5 月 25 日 至 2015 年 5 月 29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6月03日至2015年06月0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4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宁河建委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1000(出售)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宁河县七里海保护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童乃勇(印鉴) 办公地址:芦台镇光明路33号 邮政编码:301500 联系人:陈力 电话:69573353 传 真:69118520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宁河县建宁建设工程招标事务所(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俊颖(印鉴) 办公地址: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 邮政编码:301500 联系人:丁蕊 电话:69118561 传 真:69116190 日期:2015 年 5 月 25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靳宝 电话:69570911传真:69570911电子邮箱:beijing3023@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