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131023150008-002 所属地区 永清县 工程名称 永清县裕丰街中段改造工程(道路、排水)监理 建设单位 永清县建设局 工程地点 永清县城区裕丰街 建筑面积 招标性质 监理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施工全过程监理 招标代理单位 廊坊市圆福元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文件发售地点 联系人 王海强 联系方式 0316-2381932 18032631031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5-05-25 09: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5-05-29 17:3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5-05-25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5-05-29 17:3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年5月25日9:00至2015年 5月29日17:30(工作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裕丰街中段改造工程(道路、排水)监理已经永发改总字[2015]第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清县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永清县裕丰街中段改造工程(道路、排水)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改造全长852.667米、道路宽度22米,为城市主干道(西起武隆路,东至文苑路)。 建设地点为:永清县城区裕丰街; 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7月6日,计划竣工时间2015年11月2日,工期12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工程总造价:736.657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以上资质、资格要求的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9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 时,下午15: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经永清县招标办审核后,在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登记(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公司),逾期备案者恕不接待,报名无效。备案时必须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拟任本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④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⑤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⑥廊坊市信用管理协会出具的信用报告;⑦外地队伍入冀备案手续;(上述材料均查验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用档案袋装好)。 4.2报名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清县建设局 办公地址:永清县裕丰东街6号 联系人:董贺强 联系电话:15530642875 招标代理单位:廊坊市圆福元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廊坊发展大厦B座12楼 联系人:王海强 联系电话:0316-2381932 1803263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