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滨江新城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阶段监理已经张家港保税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滨江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滨江新城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张家港市金港镇滨江新城区 2.工程规模: 滨江新城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阶段监理:施工造价约为1200万元(不含投资控制)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 工期 3205921505269904-BE-001 滨江新城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阶段监理 滨江新城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阶段监理:施工造价约为1200万元(不含投资控制) 19.54 205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2)、请登陆张家港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诚信库入库和"苏付通"服务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可在“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网”查询。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总监、专监、监理人员的要求、配置等按张住建工[2014]30号文规定;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项目总监应在本单位注册并获得岗位证书; (9)投标申请人办理开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投标申请人需扫描上传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15年2月-4月)。 (10)投标申请人需提供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扫描上传至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否则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原件开标时当场提交。 (11)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至少提供1个专业监理工程师和1个监理员)的专业必须是园林绿化专业,否则资格预审将不能通过。 4)、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如需放弃投标或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参加本次投标的,请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至招投标监管部门。无故不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将记为不良行为。 5)、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四、 招标文件下载与开标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5年05月27日8:00 至2015年06月10日14:00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张家港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06月10日14:00 4.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400.00元每标段。 五、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资格后审 六、 评分细则 详见附件 七、 其他说明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选派项目总监资质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而且已经在本单位注册并获得岗位证书; (3) 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4) 项目总监业绩、信誉:良好 (5) 本项目监理期限包含二年养护期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张家港建筑业网、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家港市滨江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大厦 地 址: 张家港市国泰北路31号兴港大厦西侧楼5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袁冬 联 系 人: 魏丽勤 电 话: 0512-58320278 电 话: 0512-55392066 传 真: 传 真: 0512-55392066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