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410597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重庆 | ||||||||||||||
工程名称: |
重庆市龙安路市政设施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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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xml:namespace> 本招标项目龙安路市政设施改造工程监理已由重庆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以渝新发改发【2014】10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入,出资比例为:100%,根据渝新市政发【2014】127号文,招标人重庆北部新区市政设施管理处(项目业主),重庆北部新区公路管理所(管理业主),重庆市新城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业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北部新区龙安路、龙健路。 2.2 建设规模:沿龙安路至龙健路配套新建一条?xml:namespace> 2.3 监理招标范围:包括设计施工图示范围内部分车行道拓宽,人行道恢复、路灯照明安装和污水管网敷设(含挡墙及边坡防护)等及变更设计所包含的建安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内容。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整个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实施控制与协调。 2.4 监理服务期: 150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以委托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监理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且审计机构完成工程审核、缺陷责任期(竣工后12个月)满后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渝建发[2011]129号文的要求,并提供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不交招标文件资料费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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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5/6/1至 2015/6/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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