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怀大路、曹坊路、邱塘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二次)(代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QJJS-G2015048-2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名称:全椒县襄河镇人民政府 2、计划施工工期:按施工工期为准 3、招标项目名称:全椒县怀大路、曹坊路、邱塘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二次) 4、招标项目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决算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5、招标项目规模:一个标段,工程概算约700万元。 6、招标项目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7、招标项目实施地点:全椒县境内 8、项目建安预算:投资概算约700万 9、监理费率:固定费率1.0 %。实际工期与计划工期不一致时,以实际工期为准。监理酬金=工程决算价×监理费率。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要求按照“滁招管综﹝2013﹞9号”文件执行。网址:http://www.czzbcg.com/czztb/infodetail/?infoid=b0cfaff4-c6d1-4f78-9230-59b09cec2729&categoryNum=013. 2、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总监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授权委托人及总监可为同一人。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交通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单位,专业为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 4、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监理单位,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或未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5、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会时须提交以下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式贰份(一正一副,正本和副本一同密封到一个密封袋内)(注:“申报资料封面”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封面(须加盖法人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书(须加盖法人公章); (3)法人代表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公章); (4)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总监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 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授权委托人及总监可为同一人。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7)监理组织架构及监理人员名单及证书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不得少于2人(须加盖法人公章); (8)拟派于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9)随机摇号方式监理投标确认函; (10)诚信投标承诺书;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的将不予接收。以上3、4、5、6、7、8、9、10项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必须在开标前资格审查时携带原件核查,若在资格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及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8、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需在符合性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经开封,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提出申请。 10、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1、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评标委员会由3名专家评委组成,在开标前随机抽取。 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13、评标办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现场抽签决定两个中标候选人,第一次抽中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抽中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只有一个的,直接确定为中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有两个及以上的,按本条规定的方法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14、定标: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法定的不能签订合同的情况时,招标人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5、投标及信用保证金:投标及信用保证金0.7万元(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 (1)、收款单位:全椒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全椒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78230259226 (2)、收款单位: 全椒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全椒县支行 银行账号:34001737308053009462-0469 (3)、收款单位:全椒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县支行 银行账号:10019057629001666600195 (4)、收款单位:全椒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安徽全椒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0000387936010300003008 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转账凭证附加信息栏必须注明:工程编号:QJJS-G2015048-2 以方便网上查询。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8:00。在全椒县招标采购管理局交纳长效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本次无需交纳保证金(以上四个帐户均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6、监理酬金: 按工程结算价计取,固定费率,不作调整; 17、付款方式: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60%,第二年付至总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18、合同工期内监理单位需配备车辆1台,总监1人,每天必须有1名监理工程师在现场,每天在岗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总监和监理工程师若无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外,不得变更,否则将给予一定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全椒县怀大路、曹坊路、邱塘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二次)的中标资格,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履行职责,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公告时间 2015年5月 29 日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2015年6月 15 日9时00分,全椒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全椒县公共服务中心3#楼804室)逾期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踏勘。 4 答疑及澄清 各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在2015年6 月 5 日9时前发送到qjzbcgjyzhx@163.com(全椒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信箱)疑问不需署名。各投标人请于2015年 6 月 8 日17时后到全椒县招标采购网(www.qjzbcg.gov.cn)查阅招标人提供的网上招标解答。届时投标人不自行查阅,后果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5 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 6 月 15 日9时00分 地点:全椒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全椒县公共服务中心3#楼804室) 6 中标通知书发放 中标公示3日后发放 7 招标代理费用 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用3700元均含在投标方的报价内,中标后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招标单位:全椒县襄河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9日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1、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 的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随机摇号方式监理投标确认函
致(招标人): 1、根据你方招标公告 工程招标公告,对招标公告等招标资料研究后,我方愿意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响应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 2、我方承诺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完成该项目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和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 3、我方承诺同意监理费率 ,不作调整。监理酬金=工程结算价×监理费率。 4、我方资质为 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本工程不转包、分包。 5、如我方中标,我方拟派 为本工程项目总监,在本工程竣工前不予变更。 6、你方中标通知书及本确认函将成为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我方将与本确认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元作为投标担保(含诚信保证金)。 8、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招标公告的规定交纳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3、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我公司中标,保证总监理工程师不多于2个在建工程且在建项目业主同意其投标;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全椒县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十二、如我公司中标,保证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严格按全椒县有关文件要求办理“一卡通”手续;(本项目不采用)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