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2015年度道路工程庆华路及乌裕尔大街道路拓宽项目监理 招投标编码:JL1102G15003公告发布日期:2015-06-01 报名开始时间:2015/6/1 7:00:00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地点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456 8220457联系人:杨春玲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安市2015年度道路工程庆华路及乌裕尔大街道路拓宽项目监理 建设单位:北安市城市建设管理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庆华路(平安街至安顺街)乌裕尔大街(庆华路至铁路)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公告说明:北安市2015年度道路工程庆华路及乌裕尔大街道路拓宽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JL1102G15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安市2015年度道路工程庆华路及乌裕尔大街道路项目已由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发改字【2015】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安市城市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庆华路(平安街至安顺街)乌裕尔大街(庆华路至铁路) 2、建设规模:庆华路(平安街至安顺街)道路拓宽工程,道路长1612米,沥青混凝土罩面面积12508㎡,沥青混凝土新建面积22017㎡。 乌裕尔大街(庆华路至保卫路)道路拓宽工程,道路全长272.8m,新建道路面积为3294㎡,沥青混凝土罩面面积500㎡。 3、合同估算价:约1884.8万元。 4、计划工期: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10月1 日。 5、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6、标段划分:不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省 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凡在省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不合格的以及没有参加信用评价的监理企业,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凡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监理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凡投标监理项目机构中人员的岗位证书与投标企业不符的不得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北安市建设局一楼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2、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总监理工程师)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外省进入我省的监理企业,必须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购买企业锁),自行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http://www.hljztb.com/)报名,按照招投标监管系统的要求内容如实申报,报名期限: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未在规定时限报名,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6月25日09时00分,地点为: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安市城市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 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安市 地 址: 黑河市龙滨路21号 邮 编: 164000 邮 编: 164300 联 系 人:左文学 联 系 人: 张文斌 电 话:13846309082 电 话: 0456-8267345 传 真: 传 真: 0456-822045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htazb@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黑河分行 账 号: 账 号: 173954173320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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