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编 号:440307201506003 项 目 名 称:龙岗区2013年市容环境提升—市政道路灯光改造工程第二标段(龙岗街道) 工 程 编 号:44030720150600301 招标工程名称:龙岗区2013年市容环境提升—市政道路灯光改造工程第二标段(龙岗街道)监理(小型工程)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监理类市政工程组 工 程 地 址:龙岗街道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 经 办 人:林振邦 办公电话:28245110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 办 人:吴洪钦、吴伟浩 办公电话:28986789 计划总投资:811.6500万元 已备案招标控制价:22.8200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100%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龙岗街道,工程拟对辖区内榕树吓路、同心路、新业路、打石岭路、源盛路、吓库路、低山南路新建LED路灯,其中榕树吓路、打石岭路、源盛路、吓库路、低山南路各需新建一台100KVA箱式变电站,在同心路与新业路相交处新建一台100KVA箱式变电站。 本次招标内容: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结算原则:结算时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中规定的计费方法计取,并下浮7%;最终结算价按政府审计部门审定价为准,且合同结算价低于50万元。 中标价:21.22万元 本次招标下浮率:7%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5年7月1日 至 2017年11月30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5年6月3日09:00时 至 2015年6月4日17:30时 本工程采用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承包商预选库组别要求:监理类市政工程组 定标方法:招标人在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监理类市政工程组 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 抽签定标时间:2015年06月04日10:00时 抽签定标地址:招标大厅(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1.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2.被国家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的; 3.受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 5.受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抽签轮空制的限制,被暂停年度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名资格的。 6.本工程需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如投标申请人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务必在抽签定标会召开之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放弃抽签资格。否则,一旦中标而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行政主管部门将予以清出预选库,并给以不良行为记录。 其他有关要求: 1.招标公告期间,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放弃参与资格的,应在招标公告结束前书面传真告知招标人; 2.招标人抽签定标时,投标人可按公告时间前往抽签定标地点参与监督抽签过程,未前往的视同认可抽签结果,投标人不得因此提出异议;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除按有关规定取消中标资格外,将视情节严重,暂停其参加投标资格直至清出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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