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5055 开标时间:2015-06-30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花木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三环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第10标段(监理)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3]290号、榕发改审批[2014]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花木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花木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三环路;福州市仓山区三环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绿化面积129138㎡;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桩号(K0+500~K2+400)段国货互通及桩号(K16+900~K19)段西岭互通;起点桩号K35+850至终点桩号K41+750;包括土方挖填、苗木种植、养护工程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监理服务期: 同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监理服务费: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计取;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533857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须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6月4日至2015年 6 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 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元人民币,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申请,招标代理单位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下列三种方式之一提交投标保证金: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6 月30 日9时45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www.fzztb.org)、《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花木公司 ; 地址:福州市西洋路14号5层 ; 电话: 0591-87676445 ; 联系人: 吴小姐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6层 邮编: / ; 电话:0591-87813438 传真:0591-87734700; 联系人:许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开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160 4010 0100 0690 58 联系电话:0591-83821697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5055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