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15GC050071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宁海县平安大道(高速出口-临港公路)改造提升绿化景观工程施工监理 1.2 工程概况:本项目起自甬台温高速宁海出口,东接临港公路,全长4160米,绿化总面积约77297平方米。 1.3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1.4 招标内容:绿化苗木种植及零星人行道工程等所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1.5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 6 月 10日 9:00 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2.3县外监理企业须按宁建[2013]91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2.4投标人配备的项目总监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并具有《宁海县建设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工作手册》; ③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 2.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6 月10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宁海县人民检察院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15年 7 月 1 日 9:00 时。 4.2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5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五、招标文件获取 2015年 6 月 10 日 9:00 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六、投标保证金: 1、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保证金金额: 壹万元; 5、截止时间:2015年 7 月 1 日8:00时前实际到帐。 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城镇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135号 联系人:陈文佳 联系电话:0574- 65566640 招标代理人: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四楼 联系人:孔赛丽 联系电话:0574-65586889 平安大道改造提升绿化景观工程施工监理.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