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水毁修复工程 施工和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水毁修复工程已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局以长莲发改[2015]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道路工程建设办公室,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即SG01标段和JL01标段,招标内容为泉眼镇、劝农山镇、四家乡水毁修复工程。 2.2 计划工期:2015年7月5日至2015年9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SG01标段: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 3.2 JL01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监理资质证书和相应的项目监理经验与能力。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SG01标段)、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30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308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道路工程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徐国栋 电 话:155433767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A座2104室 联系人:保娜 电 话:0431-81172318
2015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