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0724-1500E07N1626
公告名称: 荔湾儿童公园(二期)及配套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分类: 市政房地产建筑 项目负责人: 薛圣扬 020-87768198-216 公布日期: 2015-6-26 DownLoad.doc
项目内容: 荔湾儿童公园(二期)及配套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荔发改投资[2014]156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荔湾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对荔湾儿童公园(二期)及配套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荔湾儿童公园(二期)及配套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20--81807422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工、陈工 联系电话:020-87768198-216、40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1561896 三、建设地点:位于白鹅潭商业中心的花湾路地块,南靠浣花路,西临花湾路,北侧为冲口涌。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总投资约 1.3653 亿元,项目建安费约45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荔湾儿童公园(二期)及配套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监理等相关工作,面积约80000平方米。 3、监理范围: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施工监理及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协助甲方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负责工程计量审查、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进度计划审查、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审核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工作,做好施工、保修阶段监理应做的各项工作。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5年 6月 26日至6月30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5年7月 1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5年 7 月 7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00 。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2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无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方式为: (1) 申请查询应当提交的资料 ①、规范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或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②、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必须写明事由;(下载固定格式申请书,见本规定第4项内容)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的复印件; ④、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被查询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个人查询的,须提供书面申请书、委托证明,以及附上委托人、受委托人、 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以下查询内容 ①、行贿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和犯罪数额; ②、判决的时间和结果; ③、共同实施行贿犯罪中的被查询对象的相关内容。 (3) 注意事项 ①、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查询申请的事由应用查询结果,不得用于查询申请事由之外的其它事项, 不得利用查询结果进行不正当竞争或者从事非法活动; 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4)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下载 登录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官网(www.lwqjcy.gov.cn),见“检察院信息互动平台”内“行贿档案查询”,下载固定格式申请书。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 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7名时,取全部满足 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7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监理-市政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 表》、附件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择优资料)》,(一式 二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项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择优所用资料详见附件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 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电话:020-81544190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gmgit.com/)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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