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编 号:440307201506022 项 目 名 称:龙岗区2013年市容环境提升—市政道路灯光改造工程第二标段(横岗街道) 工 程 编 号:44030720150602202 招标工程名称:龙岗区2013年市容环境提升—市政道路灯光改造工程第二标段(横岗街道)监理(小型工程)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监理类市政工程组 工 程 地 址:龙岗区横岗街道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 经 办 人:陈润海 办公电话:28699903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经 办 人:肖剑 办公电话:23999717 计划总投资:974.4800万元 已备案招标控制价:26.8280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100% 工程概况:宝贤路、百达街路、富坑南路、长盛街、长金路、长江埔二路、安昌路、大塘街、坳南路、新塘坑路、康乐路、旧横坪路、坳背路、茂兴路等35条村、巷道道路。工程主要内容是:1、拆除莘塘新村西区1号路、凤凰路、深怡路、保康一路原有破损路灯,并改建其为LED路灯;2、其余道路新建LED路灯;3、茂兴路上新建1台100KVA箱式变电器。 本次招标内容: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结算原则:下浮10%,最终以区审计局审定价为准,最终结算价低于50万元。 中标价:24.1453万元 本次招标下浮率:10%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5年7月1日 至 2017年11月26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5年6月29日09:00时 至 2015年6月29日17:30时 本工程采用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承包商预选库组别要求:监理类市政工程组 定标方法:招标人在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监理类市政工程组 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 抽签定标时间:2015年06月30日10:15时 抽签定标地址:招标大厅(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1.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2.被国家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的; 3.受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 5.受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抽签轮空制的限制,被暂停年度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名资格的。 6.本工程需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如投标申请人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务必在抽签定标会召开之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放弃抽签资格。否则,一旦中标而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行政主管部门将予以清出预选库,并给以不良行为记录。 其他有关要求: 1.招标公告期间,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放弃参与资格的,应在招标公告结束前书面传真告知招标人; 2.招标人抽签定标时,投标人可按公告时间前往抽签定标地点参与监督抽签过程,未前往的视同认可抽签结果,投标人不得因此提出异议;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除按有关规定取消中标资格外,将视情节严重,暂停其参加投标资格直至清出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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