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0242015052519 皇姑区出入口及主要街路节点景观雕塑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皇姑区城市建设局的委托,为 皇姑区出入口及主要街路节点景观雕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皇姑区出入口及主要街路节点景观雕塑工程 2、招标单位沈阳市皇姑区城市建设局 3、建设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与明廉路口等 4、工程规模该工程在皇姑区出入口及主要街路节点设置6组艺术雕塑,其中黄河南大街与泰山路西北角(泰山广场对面)设置一处智慧之树雕塑;黄河南大街与崇山中路西南角设置1处四通发达雕塑;北陵大街与北运河交叉口设置1组五福雕塑;包括5个以5种不同写法为主题元素的雕塑;北陵大街中心绿化带设置1组梅兰竹菊雕塑,包括4个分别以梅花、兰栏、竹子、菊花为主题的雕塑;黄河大街入口引桥设置1组福慧通达雕塑,包括6个以中国结为主题的雕塑;塔湾街与明廉路口设置1组清风明韵雕塑。 5、总投资791.08万元 6、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7、标段划分监理 8、招标内容监理 9、资格审查方式后审 10、计划工期2015-08-01--2015-09-30 11、质量标准合格 12、合同估算价20万元 13、投标保证金0.4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监理标段必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投标 3、其他要求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报名开始时间2015-07-02 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 报名截止时间2015-07-06 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 1、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起止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2015-07-02 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2015-07-06 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售后不退不换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5-07-22 09:00:00 2、开标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厦)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沈阳市皇姑区城市建设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 邮编110000 联系人刘威 电话024-86240978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邮编110014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青年大街支行 电话024-82901799 账号71150154700000136 联系人佟伟 传真电话024-82903299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