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昌吉客运新站(站前广场)景观及绿化工程,已经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市发改综合(2013)321号文”备案;招标人为昌吉万通庭州客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昌吉州昌吉客运新站(站前广场)景观及绿化工程 2、建设地址:昌吉市西外环路和乌伊路交叉口东南角 3、项目规模:硬化铺装面积10348㎡,绿化面积28000m?,填方15000m?。 4、结构类型:/。 5、工程投资额:总投资额1150万元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工期要求:计划2015年 8月3日开工,2015年 10 月31日竣工。总工期 90天(日历日)。 8、本工程招标不分标段: 9、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10、招标范围: 监理: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 监理:采用新建建(2010)17号文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7月4日10:00时-2015年7月8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2、 报名的同时要缴纳投标保证金,监理:CJ20150727投标保证金2万元。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5年7 月4日-2015年7月 8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4、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行,开户行行号:309885003010,户名: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账号:513010100100117937),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实行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链接,招标文件费监理1000元/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西部庭州、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万通庭州客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袁利飞 1339994100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秀文 席双 0994-2522399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0994-2525612(昌吉市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2015年7 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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