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城路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4〕324号、北区发改基〔2015〕3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新城路,北起新横一路,南至新横九路。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1.9km,道路标准断面宽度20米,3米(非机动车道)+14米(机动车道)+3米(非机动车道),道路两侧绿化带宽1~6米,按城市次干道设计。 总投资:约6557.22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约5203.12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道路、排水(雨污水)、箱涵、绿化、给水、电缆沟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1.5 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社保部门在2015年7月6日-2015年7月27日期间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3.2.2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2.3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 3.3其他要求:(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系统中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2)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人员均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社保部门在2015年7月6日-2015年7月27日期间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3)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0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可以在2015年7月20日17时之前,将招标文件中《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交至招标代理人处,由其统一代为查询,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也可以至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自行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北京时间,下同),可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IC卡原件在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2号窗口(慈城尚志路60号)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施工图光盘一张)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形式: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 收款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慈城支行 银行账号:39105001040001879 5.2 提交截止时间 2015 年7月22日(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4条款,联系电话: 0574-87527582。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27日14时00分00秒,地点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慈城镇尚志路60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网站www.bidding.gov.cn、www.cicheng.gov.cn;2、报刊:宁波日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 代理人名称: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谷庭楼9楼 电 话:0574- 87384499、18967882613 传 真:0574- 81896118 联 系 人:刘工 温馨提示: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如有不一致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