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433713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湖北 | ||||||||||||||||||||||||||||||
工程名称: |
湖北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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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二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葛店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BT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资格后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规模:
监理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 工期控制目标: 一标段:730日历天; 工程质量控制目标: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工程安全控制标准: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查 (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后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xml:namespace> 3.2 本次资格后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后审申请; 4 .投标报名4.1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投标,报名办法详见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投标报名操作指南”。 4.2 获取资料时间为2015年7月 7日至2015年7 月15日16:00时。 5.工本费、投标保证金5.1本工程工本费¥:1000.00元/标段(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标段; 5.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5.3投标申请人须在2015年7 月15日 16:00时前从其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并到达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收款人全称: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 账号:576866862629 5.4工本费、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分别汇入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的工本费、投标保证金视同资格后审不合格。 5.6在规定时间内工本费、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6.1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15年7月27日8:00-9:30时提交至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6.2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否则视同投标人放弃投标资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7.1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5年7月7日。 7.3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8.联系方式8.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省葛店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 8.2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盛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凤凰路39号 二〇一五年七月七日 标段名称:湖北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收款人全称: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账号:576866862629 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单位基本账户足额汇入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 |||||||||||||||||||||||||||||
报名期限: | 2015/7/7至 2015/7/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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