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82015100004 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5.FXJY.J.004 国有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大板林场拟建的海棠山景区旅游标识系统完善与景观改造建设项目监理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海棠山风景名胜区。 2.2工程规模:海棠山旅游标识系统、石子路改造、道路设施完善等。 2.4资金来源:自筹。 二、招标内容:行使施工过程监理全部职能。 三、质量要求:合格。 四、工期要求: 2015年8月5日-2015年8月31日,工期27日历天。 五、投标人资格: 1.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监理企业均可参加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招标人拒绝联合体投标和分公司投标。 六、本工程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七、凡符合上述第五条规定并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3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招标代理处进行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应持如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 备注:以上资料除(4)、(5)项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1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拒绝邮寄招标文件。 十、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9时。提交的地点为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中段西侧,科技大厦北1.5公里处,楼顶有“阜新公共资源”字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恕不接受。 十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公开进行的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 十三、本工程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联系。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有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大板林场 办公地址:阜蒙县大板镇本街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418-8210338 招标代理单位: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民族街加油站南200米十字路口处)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18-2928586 传真:0418-2912866 电子信箱:fxjygszb@163.com 邮政编码:123000 开 户 行:阜新银行银合支行 账户: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85000015201110020281
日期: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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