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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4]275号的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就海珠生态城内流域河涌治理工程—土华涌截污支管工程(北岸东段)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一、工程名称:海珠生态城内流域河涌治理工程—土华涌截污支管工程(北岸东段)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
联系人: 李工 ?xml:namespace>联系电话: 020-8988793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020-8667975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9885682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工程总投资估算1983.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暂定为1520.19万元。招标控制价为32.5772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监理只设一个标段
招标规模:工程拟对土华涌北岸东段实施整治截污,拟建d500-d900mm的涌边截污管约1331m,其中d500管道123m,d800管道692m,d900管道506m,北岸东段新建钢筋砼堤岸730m,南岸平移河涌、新建植草堤岸100m。
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及安装准备期、施工及安装期(包括设备到货的监理服务)、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5 年7月 20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5 年7月24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 ,下午: 13:30~16:00 。(节假日除外)
注:1、从报名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不足5名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或依法重新招标。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申请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如下要求: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A类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①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大于或等于5名时,取全部资格审查合格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②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2份, 1 份正本 1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
电话:020-89887939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华洲路88号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民营经济报》发布,如有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人: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7月14日
附件一:
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盖章)
核查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接件人与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对以下资料已共同核对,双方确认核对情况属实。 招标代理机构收件人签名: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提交资料要求 | 核对情况 (申请人不需填写) | 备注 |
以下资料单独提交 |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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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资料装订成册 |
2 |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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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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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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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申请人基本情况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复印件,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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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 复印件,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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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项目总监 理工程师 | 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
| 复印件,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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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人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A类IC卡)中的在册人员且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的网站截图 |
|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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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申请人按要求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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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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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核对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xml:namespace>附件二:
?xml:namespace>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