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条件的监理单位报名时请携带本单位企业介绍信、法人代表证明书或其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注册证,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各一套,原件阅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2、本工程概算1345万元,工期180日历天,监理费用暂定30.704万元。最终监理费待工程施工竣工结算后根据工程竣工结算价,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取费标准下浮20%计费。 3、本工程按季度支付监理费;每期监理款支付数额为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造价乘以折算费率乘以80%,折算费率=合同总价(万元)/1345万元;当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80%时暂停支付;待竣工结算完成、根据工程结算价调整监理报酬,监理费用支付至调整后监理报酬的95%,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一次支付完剩余监理报酬。 4、监理合同全部条款在报名时可以索看。 5、授权人需携带授权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注册证原件参加抽签会。 抽签会时间:2015年7月24日15时00分 抽签会地点:西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 6、抽签规则与中标原则:①由监标人审验各单位资质证件原件②参加抽签单位抽号;③采用摇号机抽签,摇取的第一个号所对应的单位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④原则上第一中标候选人应确定为中标人;⑤当第一候选中标人放弃中标时,将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替补确定新的中标人。 7、由于中签人原因导致不能公示的,责任与后果由中签人承担。 8、招标代理费由中签人承担,招标代理费包含在监理费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