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经济开发区建材园(含商贸园)绿化工程及建材园人行道新建工程监理询价公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5】235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鹤峰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经济开发区建材园(含商贸园)绿化工程及建材园人行道新建工程监理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HFXZFCG2015―162号
二、项目名称:鹤峰县经济开发区建材园(含商贸园)绿化工程及建材园人行道新建工程监理
三、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鹤峰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园区,总投资710万元,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
2、采购范围:监理服务。
3、付款方式:按合同付款。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至少派二名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需取得市政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监理员必须取得监理员资格证;
(四)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询价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监理人员专业证书原件。
五、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15年7月21日下午17:30前。
六、领取询价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2015年7月22日上午9:00至9:20,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八、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
九、询价币种:人民币。
十、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人工工资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一、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含报价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二、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交易中心 陈先生 电话(传真)0718-5290619
经济开发区 洪先生 1398686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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