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五彩湾铝产业园区部分道路工程,已经吉木萨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县发改综字(2015)19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准东五彩湾开发建设协调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吉木萨尔县五彩湾铝产业园区部分道路工程(监理二次公告) 2、建设地址:吉木萨尔县五彩湾铝产业加工工业园区 3、项目规模:道路总长5449.318米,其中:经二路(纬一路至北纬路)全长841.987米,北纬路全长1817.621米,东经路全长1285.525米,纬三路全长776.185米,经三路二期全长728米。均为次干路。 4、结构类型:/;层数:/。 5、工程投资额:总投资额:575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2900万元,第二标段:2850万元。 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2015年8月12日开工,2017年10月25日竣工。总工期806天(日历日)。 7、本工程招标监理分二个标段:第一标段:北纬路、经二路(纬一路至北纬路)全长2659.608米。第二标段:东经路、经三路二期、纬三路全长2789.71米。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除交通工程外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申请人: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采用新建建(2010)17号文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7日10:00时-2015年7月21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2、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监理第一标段CJ20150772投标保证金2万元;监理第二标段CJ20150773投标保证金2万元。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5年7月17日2015年7月21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4、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帐号:107648048696),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5、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费每份1000.00元。 五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木萨尔县准东五彩湾开发建设协调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贤军 1850994683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人:许园园 蒲东梅 联系电话:0994-6551882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0994-6923117(吉木萨尔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