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陆河县河口至新田道路(新河工业园工业大道)工程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 陆河发改[2013]87号文 批复单位 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陆河县交通运输局、陆河县新河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陆河县河口至新田道路(新河工业园工业大道)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陆河县交通运输局、陆河县新河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的 陆河县河口至新田道路(新河工业园工业大道)工程 ,其招标前期工作已完成,经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陆河发改[2013]87号文核准和招标监督部门备案。现对该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单位。 一、工程名称:陆河县河口至新田道路(新河工业园工业大道)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陆河县交通运输局、陆河县新河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660-566393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37063333/18620060854 三、建设地点:起于陆河县工业转移园区,止于潮惠高速公路新田互通口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工程概算投资1.1亿元 五、资金来源:除上级定额补助外,欠缺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及建设单位自筹解决;资金已落实;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监理服务期、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工程规模:建设地点起于陆河县工业转移园区,桩号K0+000,止于潮惠高速公路新田互通口,终点桩号K3+705.13,路线全长3.705k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按城市主干道设计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双向八车道,路基宽60m,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3、监理范围: (1)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以及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按现行建设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及竣工验收等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此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2)除上述工作范围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4、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与本合同期限一致。 5、监理服务费:最高控制价:160.2万元。 七、公告发布时间及勘察现场时间: 从2015年 7月18日至2015年 7月 22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5 年7 月 18 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5 年 7 月 22 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 09:30-11:30,下午: 13:30-16:00。 注: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勘察现场时间:考虑到本项目工程内容多、工期长、施工环境因素复杂,为确保工程进度,保证潜在投标人利益需进行标前勘察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运输条件等情况。在报名前需由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组人员携带相应的人员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项目现场签到(请提前联系招标人)并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负,然后持招标人确认其已踏勘现场的证明进行报名。踏勘现场证明格式见附件。 八、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 投标报名 投标报名须由投标单位的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亲临报名现场核对身份证。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供)及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4、拟派驻本项目人员名单及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注册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5、业主确认已踏勘现场的证明 6、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该份表格单独提交,不需要装订; 7、为确保本工程按时间进度要求顺利完成,杜绝挂靠转包等企业参与本工程项目投标,各潜在投标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内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报名现场签署投标承诺书,承诺企业2011年1月至今无发生诉讼及仲裁、无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人员均为公司正式员工,所填报人员均常驻项目现场,且驻场时间不少于22天/月。如经查实有虚假或不实,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格式见附件) 8、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每套,售后不退。 十、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项目总监代表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6、拟派本项目驻场人员不少于 7 人,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5人、安全监理1人、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 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执行。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广东建设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陆河县交通运输局、陆河县新河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一 工程名称陆河县河口至新田道路(新河工业园工业大道)工程施工监理 踏勘时间2015年 月 日 时 分 签到地点陆河县工业转移园区(项目现场) 拟投入项目组人员签到 项目总监(签名) 总监代表(签名) 专业监理工程师1(签名) 专业监理工程师2(签名) 专业监理工程师3(签名) 专业监理工程师4(签名) 专业监理工程师5(签名) 安全监理(签名) 注册造价工程师 (签名) 招标人确认意见 符合 □ 不符合 □ 招标人(盖章) 2015年 月 日 注:经招标人确认符合的在□栏内打√,不符合的在□栏内打× 备 注1、根据项目情况,在报名前需由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预算员、施工五大员,携带人员相应的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项目现场签到并踏勘现场。 2、此表一式二份,招标人、投标人各执一份。 3、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工作使用,不能作他用。 踏勘现场证明 附件二 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按照招标要求,我公司申请陆河县河口至新田道路(新河工业园工业大道)工程施工监理的投标及递交有关资料,并承诺: 1、公司2011年1月至今无发生诉讼及仲裁、无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 2、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人员均为公司正式员工,所填报人员均常驻项目现场,且驻场时间不少于22天/月; 3、如经查实有虚假或不实,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 承诺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承诺书需由承诺人的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内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报名现场签署。 发布人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