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淮河大道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MD2015-1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驻马店市淮河大道道路改造工程已经驻政办[2015]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驻马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位于驻马店市淮河大道,西起天中山大道,东至十三香路,全长2361.34米。 2.2计划工期: 同施工合同工期 。 2.3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综合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内的独立法人监理企业,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均可参与该工程的监理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 2015 年 7 月 20 日至 7 月 24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市政工程专业)及拟派项目总监身份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北段国土资源局南楼)领取招标文件。 4.2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5518329997 4.3 招标文件发售实行预付款办法,交纳预付款的投标申请人持收据证明领取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壹仟 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驻马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驻马店市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驻马店市骏马路北段 地 址:驻马店市纬一路广安大厦13层 联系人: 郭先生 联 系 人: 苗地 电 话: 0396-2696012 电 话: 0396-2685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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