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5053 开标时间:2015-08-13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花木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505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三环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第15标段(监理),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榕发改审批[2014]71号及榕发改审批[2013]2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花木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福州市花木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施工预算造价2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西岭互通桥下绿化,绿化面积共165000平方米; 招标内容:主要种植乔木类,小乔灌木类,地被类,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清理杂填土、换填种植土、场地平整、绿化、喷灌等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施工监理; 2.5. 计划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2.7. 监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即人民币34.6240万元。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监理资质。 3.1.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4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1.6近三年,投标人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的; 3.1.7近五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 (近三年、近五年分别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三年和五年,“同类、同等或以上工程项目”是指:工程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二级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福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6000元)。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应注明“榕市市政招2015053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 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87593488、83821697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3日9时 45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持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凭据原件(一张凭据仅允许一家投标单位投标)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其它 9.1根据规定,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检察院确认函为准。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0.2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将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公示中标候选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经验或工程业绩内容。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花木公司 地址:福州市,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676445, 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七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706268 传真: 0591-83706622 联系人:王清清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16040100100069058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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