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新区郑开大道路灯改造西湖两岸及道路供配电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开封新区郑开大道路灯改造西湖两岸及道路供配电工程已由开封市发改委以汴发改城镇(2009)65号文批复实施,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开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英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开封新区郑开大道路灯改造西湖两岸及道路供配电工程; 2、招标编号:YNWZB-GK-20150720 3、工程地点:开封新区; 4、建设内容:项目全过程及保修过程中的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5、工程监理投资:人民币约400万元 6、质 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要求。 二、标段划分情况:本工程监理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开封新区郑开大道路灯改造西湖两岸及道路供配电工程监理(郑开大道1-7大街路灯改造、开封植物园) 第二标段:开封新区郑开大道路灯改造西湖两岸及道路供配电工程监理(“两馆、两中心”四条道路、中意湖) 三、招标范围: 项目全过程及保修过程中的监理 四、报名条件: 第一标段: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③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④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等)告知函日期应在有效期内。 第二标段: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 ③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④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等)告知函日期应在有效期内。 五、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按照第四项“报名条件”提供相应的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携带原件供查验、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并编制目录,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注:1.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 经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报名的投标单位在该项目期内不得更换项目总监,若开标时与报名期间所报人员不一致,视为废标。 3. 投标人对上述标段最多可报一个标段。 4.拟派项目总监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投标单位报名结束后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 8.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7 月23日至2015年7月29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时 30 分至 4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 7号窗口( 5013室)报名(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用10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供应商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和资信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371-227715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温女士 联系电话: 0371-2233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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