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卫市富民南路道路工程项目监理 已经 卫发改发【2015】136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卫市富民南路道路工程项目监理 建设地点:沙坡头大道、北至南苑西路 招标内容:新建道路长642.7米,红线宽25米;铺设主排水管网640米,绿化中水管网642米;配套安装路灯、箱涵、圆管涵等附属工程的监理。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具有良好的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宁检会[2010]3号、卫市检联发(2010)01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至 2015 年 7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00 (北京时间),登录中卫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首次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印章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备案(在中卫公共资源交易网录入本单位信息)并获得登录账号和密码。报名成功后的投标单位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没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承诺书及相关证明,然后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中卫市鼓楼东街三小综合二楼购买招标文件。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如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经核实后取消中标资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 10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新区 地 址:中卫市鼓楼东街三小综合二楼 邮 编:755000 邮 编:755000 联系人:王吉鹏 联系人:单晓慧 电 话:0955-7067679 电 话:0955-7021662 18009565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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