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郴州市苏仙区环东湖道路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苏发改招核[2015]40号批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郴州市新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郴州市苏仙区境内; 2.2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5641米,路幅宽32米. 2.3监理服务期: 施工阶段监理,协助业主工程结算审计; 2.4 质量要求: 合格标准 2.5 保修要求:符合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6 招标范围:对郴州市苏仙区环东湖道路工程的施工进行的全过程监理,并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结算审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2012]9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满足本项目的实施要求; 3.3 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具有 市政工程 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出具近12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对的对的社保证明原件;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9.1项要求。 3.4 其他资格要求:凡是近一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一律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 本监理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2013]283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 4.2 本监理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肆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前2个工作日的17:00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7 月27 日~2015年7月 31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所有企业派 企业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下列资料: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授权委托书;②出具近12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③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以上证件验原件后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到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报名。 6.2外省企业报名条件:外省企业必须先办理入湘登记备案手续,再按以上第6.1条要求持所有证件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入湘备案手续材料原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肆佰元整(¥400元),售后费用不退。如需图纸,由投标人自行复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郴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所有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苏仙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2885951。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郴州市新天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王仙岭 联 系 人:周锋 电 话:0735-2118996 标代理机构: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小蓉 吴锐 罗娟 地 址: 郴州市燕泉广场1栋411号 电 话: 0735-2150706 招投标监管主管部门备案:(签章) 日期: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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