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wj20150358003 (资格后审) 发布日期:2015-07-27 星期一 招标方式:公开 招标类型:监理 项 目 概 况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市城市公共照明监管中心 项目名称:2015年首府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夜景灯光亮化维护工程 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投资总额(万元):450.0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补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监理咨询 工程其他信息:维护楼体的夜景灯光亮化(友好商场、友好大酒店、天一大厦(A座、B座)、有色金辉地产、有色集团、21街区、有色冶金设计院、喜来登酒店、新疆电视台、广播电视译制中心、人民广播电视台、艺术学校、昆仑路一号(城管委办公楼)节点改造、市委副楼、市委综合办、新疆国际会展中心、天山区政府、乌鲁木齐国资委、聚地物业、金融大厦、南门国际城、灭火大厦、美食家大酒店、创想大厦、市委会议室辅楼、煤田灭火大厦);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 标 要 求 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满足所列要求之一即可):要求1:[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监理企业资质)甲级 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08-05 10:30 公告说明: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并在有效期内,进疆备案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投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同时本工程项目总监必须在进疆备案册中备案; 4、项目总监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得少于一项; 6、项目总监业绩要求:项目总监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总监。)不得少于一项; 7、投标人所报项目总监必须为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 /www.wsgcjy.com/)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总监在监项目少于3项,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联 系 信 息 招标联系人:熊伟 招标联系电话:0991-4659594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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