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东开发区芨芨湖生活服务区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已经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新准经发 [2015]55号文件”核准,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及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商。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准东开发区芨芨湖生活服务区市政道路工程项目 2、建设地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芨芨湖生活服务区 3、建筑规模:修建芨芨湖生活服务区8条市政道路,建设总长度12755米。其中:(一)经三路道路红线宽60米,道路总长2286米。(二)道路红线宽36米的道路4条,总长4791米,其中:经一路长1626米;纬二路长1055米;纬三路长1055米;纬四路长1055米。(三)道路红线宽28米的道路3条,总长5678米,其中:经二路长1987米;纬一路长1055米;经四路长2636米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监理招标,不分标段; 5、工程投资:总投资为18210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投融资。 6、工期要求:计划2015年8月25日开工,2015年11月30日竣工。总工期98天(日历日)。 7、质量标准:合格等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含甲级)以上监理资质。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本工程监理招标拟采用“资格后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 监理:采用新建建(2010)17号文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 28日10:00时-2015年8月 1 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2、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监理:2万元(项目编号:CJ20150829);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 7月 28 日0:00—8月3日23:5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4、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行、帐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保证金专户: 单位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 开户账号:65001620400052502518 开户行行号:105885000041 5、招标文件费,监理:1000.00元。 五、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完成后报名成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日报、西部庭州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及电话:彭朝云 1356562888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邓培虎 18909941180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0994-6738655(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2015年7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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