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区上海南路市政工程;已经霍清区经字【2015】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源为社会资金,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区上海南路市政工程; 2.2 建设地点: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 2.3 项目概况: 一标段:上海路人行道彩砖面积11947.76平方米;立缘石2986.94米;平缘石5973.88米. 腾飞大楼到南环路:1520米。 二标段:本项目监理招标; 2.4 一标段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所示,包工包料; 二标段招标范围:施工过程全部内容的监理。 2.5工期要求:计划开竣工日期: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0月10日 ,总工期41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选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其以上资质;总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报名时间:2015年 7月28日10:00时至2015年8月1 日19:00时(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10:00时至13:30 时,下午16:00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报名采取来人方式。 4.2报名需要提供证件及资料 一标段: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造价员岗位证、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近两年企业及建造师类似已竣工工程业绩两份(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单)、企业进疆备案册、企业进伊备案册;(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贰套); 二标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近两年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市政道路、给排水管网)已竣工工程业绩两份(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单)、企业进疆备案册;(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贰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企业方于2015年8月2日至2015年8月6日可向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 招标文件一标段每份售价1000元,二标段每份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 退; 5.3另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壹拾万元整,二标段贰万元整。 7.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伊宁市合作区辽宁路350号九城商务楼313室。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园区管委会 联 系 人:梁红彬 联系电话:18999590816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飞 联系电话:18699900268 传 真:0999-8997327 监督单位: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配套区经济贸易发展局 电 话:329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