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河源市永福路(河源大道-越王大道)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监理 批复文号 河发改投资[2015]147号 批复单位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 项目所在地区 河源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河源市永福路(河源大道-越王大道)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河源市永福路(河源大道-越王大道)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河发改投资[2015]147号)批复核准。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业主单位为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为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 2、业主单位: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3、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工程名称:河源市永福路(河源大道-越王大道)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监理。 5、工程规模:河源市永福路(河源大道-越王大道)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全长约263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宽两侧车行道,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改造道路两侧人行道,改造排水、排污管道,整合综合管线及高压线下地,改造道路绿化景观,改造道路照明系统,完善交通设施等;工程总预算造价约6000.00万元,工程监理费最高限价(费率)为1.30%,工程监理费估算价约70万元(具体以河源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价为准)。 6、监理服务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的扩宽两侧车行道,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改造道路两侧人行道,改造排水、排污管道,整合综合管线及高压线下地,改造道路绿化景观,改造道路照明系统,完善交通设施等工程施工内容的全过程和全方位监理。 7、监理服务期限: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2年) 满为止。 8、工程建设地点:河源市永福路。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在河源市办理《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该项目报名人员的岗位信息须与进粤人员登记的岗位信息对应一致)。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30日至2015年8月5日(每天8:30~11:30, 14:3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5日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市区富民街2号)。 3、报名时即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汇款凭证中要体现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和保证金金额)、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注明:(1)投标报名资料对应复印件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用A4纸编制一式两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逐页(封面除外)标注连续页码;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 (2)投标报名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①没有按规定编制的;②没有按规定盖章的;③没有按规定签名的;④资料不齐的;⑤资料不符的。 (3)报名资料原件统一在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后退回。 五、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提交1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5年7月30日8:50至2015年8月5日16:3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开户单位: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河源新市分理处 账 号:44001748608053002118 联 系 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62-3233899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通报会、开标会等,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按照关于转发《河源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规建[2012]361号)规定,投标人和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到河源市检察院统一对投标人和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六、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1、2015年8月6日10:30,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资格评审合格即取得正式投标资格,没有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的投标人自动失去投标资格。 2、投标人须于2015年8月6日11:00前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投标资格评审情况通报会。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11:00,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市区富民街2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hyggzy.com/)”及《河源日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廖生 联系电话:0762-3233929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生 联系电话:0762-3387376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生 联系电话:0762-3333963 发布人 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