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和县档案馆、博物馆综合楼市政园林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和发改字[2015]8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和县文物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奖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新和县档案馆、博物馆综合楼外部装修工程项目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新和县解放路南侧、新华南路东侧,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景观石、路界石、安装景观灯、路灯、垃圾箱、景观廊架以及场地绿化、新建停车场等。工程投资额约540万元,总工期90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8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1月28日。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提交资料: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疆备案册》,(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31日至8月6日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和县文物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团结路紫荆花园七号楼二楼 联 系 人:张情 电 话:0997-2115100 监督电话:0997-21306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