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JLXDB-15-03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城市海绵城市2015年工程已由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白发改投字【2015】23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生态新区住建局,现委托白城市新开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长庆南街、丽江路穿铁路管沟工程设计及白城市海绵城市工程(生态新区实施部分)施工监理和9条道路雨水综合利用工程、组合树池综合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设计部分:白城市海绵城市2015年工程(长庆南街、丽江路穿铁路管沟 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独立标段) 监理部分:白城市2015年海绵城市工程(生态新区实施部分)施工监理(独立标段) 施工部分:一标段:横一路生物滞留综合示范工程,家园路、纵七路、纵八 路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横十路、纵十七路生态组合树池综合改造工程 二标段:横五路、横八路、南九街雨水综合利用改造工程 2.2项目概况范围及内容: 设计部分:穿铁路管沟长庆南街净高5.3m,净宽6m,西侧长约90m、东侧长约100m;丽江路净高9m,净宽6m,单侧长35.45m共两侧。 监理部分:白城市海绵城市工程(生态新区实施部分)施工监理 施工部分:一标段施工面积约41062㎡ 二标段施工面积约49550㎡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白城市生态新区 2.4 计划开竣工日期: 设计标段设计周期:初步设计:2015 年 8 月24日至2015年9月2日,10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15日历天。 监理标段监理周期:与白城市海绵城市工程(生态新区实施部分)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需通过备案审核。 施工两个标段施工工期:2015 年 8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0 日,129日历天。 2.5 工程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监理依据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施工标段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2.6.1能提交中标价格10%的履约保证金能力; 2.6.2能提交中标价格10%工程质量保证金能力; 2.6.3能提交中标价格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能力; 2.6.4具备垫付中标价格40%资金的能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设计部分: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监理部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的法人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证 书。总监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工程兼职,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 施工部分: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贰级,在近3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近三年承揽过类似工程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埠企业应按吉林省相关规定办理备案。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投标申请人应持资格审查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白城市生态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填写《建设工程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后方可参加投标。注:《建设工程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需加盖法人章。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8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白城市政务大厅,公园东路14号)报名后执回执单到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2套): (1)营业执照副本 ; (2)资质证书副本 ;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企业承揽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2 招标文件设计标段每套售价500元、监理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施工标段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2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8 月20日14时10分,地点为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白城市政务大厅,公园东路1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白城市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城市新开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白城市生态新区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36-698202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200-1号 邮政编码: 130000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943685961
2015年7月31日
|